广州资产评估的概念
法律角度
评估主体: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广州资产评估师/其他评估从业人员)。
评估客体:广州资产评估的对象(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其他经济权益)。
广州资产评估专业服务的法律性质
广州资产评估专业服务受到委托人与广州资产评估机构依法订立的广州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束。
广州资产评估专业服务的内容及成果
内容:指广州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
成果:由广州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系统性、规范性的广州资产评估报告。它是广州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针对评估对象发表专家意见的载体和履行评估合同的劳动成果。
评估主体
广州资产评估主体是指广州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广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广州资产评估机构、广州资产评估师、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
广州资产评估只能由特定的主体执行。
评估客体
广州资产评估的客体指的是广州资产评估的对象。
广州资产评估的客体是广州资产评估对象,包括资产损失和其他经济权益。
广州资产评估对象可以是具体的资产,也可以是其他经济权益。
广州资产评估是受广州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束的专业服务。
广州资产评估的服务成果是广州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的概念
基本特征
资产是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
拥有或控制相关某项资产可以是完全拥有其所有权,也可以是不拥有该项资产的所有权,但却能依据合法程序实施控制。
广州资产评估中界定资产的边界是资产的控制权而非所有权。
资产的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以及构成所有权的资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资产能够为特定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资产是经济资源。
经济资源具备有用性和稀缺性特点。
资产的价值应当能够用货币计量和反映。
资产的基本特征——控制权
对资产的拥有或控制主要体现在对资产产权的界定和保护上。
资产的边界应当以经济资源的控制权为依据。
只有控制权而无所有权的资产可以作为企业的资产加以确认。
资产产权
资产的产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以及构成所有权的资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等。
资产的产权是与所有权相关的权利束。